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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简章(招聘计划:1人;报名时间:1月9日至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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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4日以后出生)。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吸毒史的。

  6、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7、报名时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病案编码工作人员1名,详见《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需求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填写的个人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并如实填写《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学历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市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收取报名费100元。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时,须提交两份《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本人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时间

  2022年1月9日-1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报名地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延安路393号骨科医院)

  (二)考试方式

  考生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均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我院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由人事科负责通知。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所空缺人选按考核(考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人事科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诚实守信、能力素质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原因,所空缺人选按考核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我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科依次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院党总支会议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过程中有反映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聘用资格和条件等情况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人选予以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临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临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报名和考试。

  (四)本简章由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835801 刘老师 苟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doc (188.24 KB)

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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