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人管理暂行办法》(眉市编发〔2017〕77号)的规定,经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初步确定(见附件)为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示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816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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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docx
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
2019年10月18日
原标题: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 拟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1293.html